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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对开挖裸露面、临时堆土场、排水出口处附近等重点监测地段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灾害和水土保持设施情况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7/18 2:00:36 * 浏览: 32

水土保持监理参加会议的有北京清大绿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鑫鸿信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影响评价报告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3-04、16-01-05等地块(良乡高教园区西部生活区西区)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项目区地处房山区拱辰街道,位于小清河分洪区内,属于刺猬河流域。华北平原与太行山交界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依次为中山、低山、丘陵、岗台地和冲积平原。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地下车库、道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规划居住户数1576户。工程已于2016年3月开工,2018年9月基本完工。项目总投资21547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65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北京恒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自筹。(二)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情况2017年7月3日,北京市水务局以《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京水评审[2017]136号)批复了《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3-04、16-01-05等地块(良乡高教园区西部生活区西区)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用地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64hm2。(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清大绿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截至2018年9月,确认项目水土流失治理效果如下: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6.57%、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5.0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7、拦渣率达到97.4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87.55%、林草覆盖率达到24.12%。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2018年1月开工,2019年8月完工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7573.04万元。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公示时间:公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点位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必要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公示时间:永久公示资料:见附件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林衡联系电话:157573024611-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验收鉴定书.pdf2-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3-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环境影响评价哪里有  ③可考虑在场区内进行相应的绿化,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4、水土流失  矿山开采过程中会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对该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使自然状况下的土体稳定和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体疏松,土壤可蚀性增加,必然导致水土流失增加。  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为:加剧水土流失,降低水土保持功能;造成局部滑坡、崩塌,影响安全;影响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露天采石场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和危害有破坏面积大、流失程度大、恢复难度大。  整改措施:  建议企业开展以下水土流失保护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①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尽量减小开采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并要防止对工程征地范围以外水土资源的破坏。  ②工程开挖土石方在工程中全部加以利用,土石方挖填、搬运等施工中采用拦挡措施,以减少土壤侵蚀强度,减少对建设地块四周及道路两侧地表的损坏。  ③临时堆土场布置在考虑安全可行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占地,少损坏现有水土保持设施,同时做好防护工作,土方利用后进行场地平整。  ④生产运营期,开采矿石不滚坡,矿区排水携带的泥沙全部经过沉淀处理,矿区各处开挖裸露面除被建筑物占用外,全部恢复植被或复垦,减少水土流失,不遗留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  ⑤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景观保护相互统一,通过绿化美化建设,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并要避免水土流失对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危害。  ⑥对开挖裸露面、临时堆土场、排水出口处附近等重点监测地段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灾害和水土保持设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生态修复公司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石景山区西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项目概况石景山区西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位于石景山区西黄村,回迁安置房一期项目(地块1606-643、1606-644、1606-645)东临1606-646地块东边界,南至田村路,西至八大处路,北至希望公园南侧;回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地块1606-651)东至西五环路绿化隔离带,南至大台铁路,西临1606-668地块东边界,北至田村路。项目主要建筑使用性质为住宅及配套,其中住宅楼14栋,配套公共服务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老所等。本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2019年4月完工。本项目总投资为73260万元,土建投资约5989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西黄村验收鉴定书.docx西黄村监测总结报告,盖章附件附图.pdf西黄村验收报告,盖章附件附图.pdf。

自然保护区专题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2018年6月完工,总工期48个月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公示时间:公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点位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必要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公示时间:永久公示资料:见附件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海军联系电话:18195176668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天虎联系电话:18809599400邮箱:3023398982@qq.com附件:1、《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验收鉴定书.pdf2、《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3、《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详见附件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报告.pdf。

项目建设住宅面积9.3万m2、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约0.28万m2包括社区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商业服务用房、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地下建筑面积5.06万m2本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2018年4月完工。本项目总投资为53407万元,土建投资约44215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验收鉴定书.pdf监测.pdf验收报告.pdf。

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2018年10月完工公示时间:永久公示资料:附件监督电话: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068442560刘三平159015379471、马官营监测总结,附件附图.pdf2、马官营验收报告,附件附图.pdf3、马官营验收鉴定书.pdf。

验收组成员最终达成共识:建设单位在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住宅及配套(2号地块)项目第一期工程的建设中基本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落实了部分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验收质量合格,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同时,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第二期工程中加大项目区雨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力度,并对已完工的水土保持设施做好维护工作。。

  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①禁夜间生产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③可考虑在场区内进行相应的绿化,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水土流失  矿山开采过程中会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对该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使自然状况下的土体稳定和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体疏松,土壤可蚀性增加,必然导致水土流失增加。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为:加剧水土流失,降低水土保持功能;造成局部滑坡、崩塌,影响安全;影响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露天采石场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和危害有破坏面积大、流失程度大、恢复难度大。  整改措施:  建议企业开展以下水土流失保护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①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尽量减小开采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并要防止对工程征地范围以外水土资源的破坏。  ②工程开挖土石方在工程中全部加以利用,土石方挖填、搬运等施工中采用拦挡措施,以减少土壤侵蚀强度,减少对建设地块四周及道路两侧地表的损坏。  ③临时堆土场布置在考虑安全可行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占地,少损坏现有水土保持设施,同时做好防护工作,土方利用后进行场地平整。  ④生产运营期,开采矿石不滚坡,矿区排水携带的泥沙全部经过沉淀处理,矿区各处开挖裸露面除被建筑物占用外,全部恢复植被或复垦,减少水土流失,不遗留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  ⑤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景观保护相互统一,通过绿化美化建设,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并要避免水土流失对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危害。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扰动土地整治率99.96%,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58%,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57%,林草覆盖率86.63%,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建议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18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了《密云潮河(万岭漫水桥~东白岩桥)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委托并组织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监督电话: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冯文杰,69042728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2018年9月20日3.验收报告.pdf4.监测报告.pdf密云潮河(万岭漫水桥~东白岩桥)综合治理工程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