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清芸阳光濮阳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情况的公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 办水保〔2018〕133号),建设单位濮阳县清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濮阳市主持召开了北京清芸阳光濮阳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13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影像资料,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和验收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北京清芸阳光濮阳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风电项目。总容量6MW,布设3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套安装3台箱式变压器。新建一座10kV开关站。场内集电线路采用10kV,经架空线路和直埋电缆线路相结合的形式汇至新建开关站,后经架空线就近T接入35kV濮阳县渠村变电站,实现与系统并网。集电线路总长1.89km,其中架空线缆1.71km,直埋电缆0.18km。施工道路全长2780m,其中改扩建道路总长度2500m,新建道路总长度280m。
(二)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依法依规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条件。